广西壮族自治区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简介
  • 发布人:admin
  • 时间:2011-05-20
  • 点击:484
  • 来源:招生培训科

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对象是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认定的4060个贫困村、扶贫异地安置点、面上村贫困户且年龄在1645周岁的劳动力,优先照顾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和计生、残疾、归侨(侨眷)等贫困户的劳动力及退伍士兵。培训对象须持有所在县(市、区)扶贫办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并自愿报名参加培训。

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以中短期的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安排部分学历班;中短期的职业技能培训时间一般为13个月,学历班按国家中职学校学制规定执行。

实行全免费培训,培训结束后免费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考试(已经取得证书的提升一等级,如初级升中级),免费发等级证书,发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内容包括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引导性培训包括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城市生活常识、安全生产知识、就业岗位选择等基本知识的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以定点、定向为主,培训专业的设置,我校的教学条件、专业特点和用工市场需求,培训专业有中式烹调、中西点心、餐厅服务、客房服务、家政服务。

我校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办选定的自治区级品牌培训基地。我校已培训了7短期班,通过扶贫培训,增强了农村劳动力素质,提高了就业技能,提高了农村贫困学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就业技能,学员基本达到了初级以上职业技能水平,有三位达到了中级水平。据调查,培训后就业的农民工较培训前月收入一般增加300元以上,高的达到1000元以上,培训后的农民工一般月收入都达到了2000元以上。